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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缅甸驱逐东帝汶驻缅甸使馆临时代办,要求其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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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6 00: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缅甸外交部于2月15日晚间发布声明,要求东帝汶驻缅甸使馆临时代办(တီမောလက်စ်တေသံရုံးယာယီတာဝန်ခံ)在7日内离开缅甸。声明称,在东帝汶政府多次以书面和口头形式承诺尊重包括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内的《东盟宪章》基本原则后,缅甸重新考虑并决定顺应东盟共识,同意了东帝汶加入东盟的申请。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东帝汶在成为东盟成员国后,并未遵守其承诺和义务。

声明指出,2026年1月14日,东帝汶总统会见了"钦人权组织"(CHRO)的所谓代表,该组织对缅甸国防军军官提起了诉讼。作为东盟成员国之一的国家元首与另一个东盟成员国内的非法组织进行如此接触,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公然违反了《东盟宪章》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载的基本原则。对此,缅甸外交部已于2026年1月16日召见东帝汶驻仰光使馆临时代办,强烈谴责这一接触,敦促东帝汶政府遵守《东盟宪章》原则,并就其消极行为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会见期间,还向代办递交了一份备忘录,警告若东帝汶对缅甸的立场不进行改变,缅方将采取进一步严厉措施。外交部随后于2026年1月18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东帝汶违反东盟原则与惯例的行为。

同样,在菲律宾宿务举行的东盟外长非正式会议期间,缅甸外交部常秘于2026年1月29日会晤东帝汶外交与合作部长时,再次阐明了缅甸政府的立场,谴责东帝汶的行为,并要求东帝汶政府尊重其承诺与《东盟宪章》原则,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以避免双边关系进一步恶化。部长当时承诺在一周内作出答复。令人失望的是,在等待东帝汶答复期间,媒体报道称,东帝汶政府已接受"钦人权组织"的诉讼,并委任一名资深律师研究此案。

此类接受诉讼的情况在其他东盟成员国里前所未有,开创了不良先例,引发了消极解读,并加剧了缅甸民众的愤慨,最终对缅东双边关系造成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声明强调,东帝汶总统的一系列消极行为和做法,公然违反了《东盟宪章》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第2条第2款( a )、( e )和( g )项关于尊重所有东盟成员国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及不得允许领土被用于威胁任何成员国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经济稳定的规定。尽管缅东两国政府间存在良好关系,但鉴于东帝汶总统屡次干涉缅甸内政,外交部已于2026年2月13日召见东帝汶驻仰光使馆临时代办阿利西奥·多·罗萨里奥·德·索萨先生,依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9条,指示其在2026年2月20日之前永久离开缅甸。并告知,若其对缅立场不进行改变,缅方将采取进一步严厉措施。缅甸重申,致力于在坚持国家间平等、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尊重主权以及遵守《东盟宪章》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原则的基础上,与所有国家保持友好关系。外交部内比都202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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